DEAR ALL:
學生證照獎勵申請即日起至9/25(四)前止,
本校學生專業證照獎勵申請已開始,請於9/25(四)前送系辦公室,逾期恕不受理。
一、申請條件:依證照上所列生效日期(97/2/1~97/7/31)期間。
僅接受對照表裡管理學院認列之相關證照。
二、繳交表件為證照獎勵申請表、並附上證照影本一份(成績單不受理,
請自行向發照機關索取核發證照正本)。
三、無台灣企銀帳戶者可黏貼郵局或其他銀行影本,
屆時審核通過須自負獎勵金轉帳費用。影本帳號須清晰可見,
銀行代碼須標註於上。
相關辦法請參閱http://www.mis.must.edu.tw/index.php?option=com_wrapper&Itemid=103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